贈地不及母先死 兄弟爭產
鍾姓男子照顧母親晚年起居,母親認為他孝順,要把農地多分一分給他,但未過戶就過世;鍾的三名兄弟不認帳主張均分農地,法官根據代書證詞,認定鍾母確有此意,判鍾勝訴。
判決指出,鍾母生育四個兒子,晚年健康不佳時,只有排行老三的鍾與她同住,照顧她生活起居,帶母親就醫、按摩,推著母親散步,其他三兄弟只是偶爾回家探望。
鍾姓男子表示,母親曾抱怨其他兒子都不關心她。一年多前,母親認為只有他盡孝,且他的經濟狀況比其他兄弟差,答應把名下約一千多坪農地分成五分,其中五分之二過戶給他,但在辦手續時,母親就過世。
鍾表示,母親的財產變遺產,由於這筆土地市值超過二千萬,三兄弟不認這筆帳,指母親生前沒交代這件事,主張土地由四人平分,他只好打官司爭公道。
鍾指母親已請代書辦理過戶手續,法官傳代書作證,代書證稱鍾母委託辦理,還把印鑑、所有權狀交給他,但所有權還未移轉,老太太就驟逝。
資料來源:百 度 百 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