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致癌物隆乳 史亞平丈夫判賠
開設美容診所的郝治華,被控以致癌物丙烯醯胺,謊稱是長效型玻尿酸為何女隆乳,何女術後胸部病變求償,郝否認為何女隆乳,但法官不採信,判郝賠償一百一十五萬餘元。
郝治華是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的丈夫。法官指郝身為醫師,為圖利罔顧醫學倫理最基本的不傷害原則,向有隆乳需求的女子謊稱注射玻尿酸,實際卻注射聚丙烯醯胺水凝膠,讓患者遭受中毒和罹癌風險。
三年前,一名酒店小姐爆料花26萬元找郝打長效型玻尿酸豐胸,不到一年胸部竟變形且出現腫塊,質疑郝非法隆乳。
檢方查出包括何女在內共11名女子接受郝隆乳,有人取出胸部病變組織異物送工研院鑑定,確認含丙烯醯胺成分;檢察官前年五月,依詐欺和違反藥事法起訴郝,全案仍在法院審理。
郝治華在檢方偵訊時,坦承販賣含丙烯醯胺的KOSMOGEL醫療藥劑,為女性隆乳,雖向患者說是玻尿酸,但仍按KOSMOGEL收費,沒有不法得利;郝事後賠償四名患者一百一十萬到兩百萬和解,但何女不在其中。
何女因此提告,台中地院審理時,郝辯稱隆乳患者中沒有何女此人,診所也沒有何女就診紀錄,且何女求償也逾法定期限,而彰化基督教醫院指何女體內有神經毒素及致癌物質毫無根據。
何女找來多名女子作證,指何女和她們一起從台北南下找郝隆乳,加上郝的筆電中有何女付費資料,郝又已賠償四名被害人,認定何女主張屬實,判郝賠償何女。
資料來源:百 度 百 科 |